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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
发布时间:2023-04-20

    我行受出口商的委托,凭出口商提交的商业单据(票据),通过国外代理行向进口商收取款项的一种服务。
    1、出口跟单托收

    ☆产品定义

    是出口商将出口业务单据及向国外客户收款的跟单汇票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收行,并指示国外代收行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结算方式。

    ☆业务范围

    ●出口托收由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两种方式。

    ●根据出口商的要求,可办理托收项下出口押汇、出口信保押汇等融资业务。

    ●出口托收方式的收汇风险介于信用证和货到付款方式之间,当出口商对进口商的资信状况有一定的了解,但认为采用货到付款方式风险仍较大时,宜采用出口托收方式。

    ●当出口商品较紧俏时,宜采用付款交单(D/P)托收方式。

    ●当出口商品处于买方市场,且进口商要求给予延期付款的便利,可选择承兑交单(D/A)托收方式。

    ☆出口托收业务的程序

    ●客户委托银行办理对外跟单托收,须填写托收委托书,明确付款交单(D/P)或承兑交单(D/A)。

    ●客户可向银行指定国外代收行,也可委托托收银行代客户选择国外代收行。

    ●我行缮制托收面函对外寄单,指示代收行按照委托书的各项规定办理委托业务。

    ●款项到达后,出口商根据外管政策及时办理结汇手续。
    2、进口代收业务

    ☆产品定义

    是指我行受国外银行委托,按照委托行的指示向国内进口商收取进口款项,并向进口商交付有关商业单据的结算方式。

    ☆业务范围

    ●进口代收可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两种方式。

    ●进口商因临时资金短缺无法按期支付进口款项时,可向银行申请代收项下进口押汇。

    ●贸易双方外来时间较长,合作良好,彼此信任。

    ●进口商希望能以简便安全且低成本的方式向出口商支付货款。

    ●进口商流动资金不充裕,需要出口商给予远期付款的融资便利,且与出口商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可采用承兑交单(D/A)方式。

    ☆进口代收业务的办理程序

    ●客户在收到我行通知后,及时办理赎单手续;

    ●在付款交单的条件下,客户填妥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及提交有关的报关单并付款后,即可拿到正本单据,凭以提货。在承兑交单的条件下,客户须办理承兑手续后领取正本单证,凭以提货,并在到期日付款。若客户拒绝付款或承兑,应到银行柜台办理拒付手续,由银行代为保管单据。

    ●银行在付款日或承兑到期日进行对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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