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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我行将于2025年12月21日对一年以上(含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我行债务的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转为久悬账户管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如贵单位在我行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符合上述条件,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前往开户行办理确认不转为久悬账户手续或销户。如逾期未办理,视同贵单位自愿同意转为久悬账户,转为久悬账户后将不能办理任何业务。
二、若您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在转为久悬账户管理后需继续使用,可持相关账户资料前往开户行办理久悬账户激活业务,如无需使用可办理销户业务。
三、我行在转久悬账户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开户单位提供账户密码、网银登录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客户进行非柜面转账等操作,请您注意保护相关信息,防止信息泄露造成资金损失。
如有疑问,敬请咨询开户网点或拨打我行客服热线0971-96399。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我行将持续为您提供优质、快捷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青海银行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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