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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本行与主要股东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矿集团”)近期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方情况
西矿集团成立于2000年5月,法定代表人张永利,公司地址位于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56号,注册资本16亿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投资和经营矿产资源及能源项目、商品贸易等。西矿集团持有本行4.2亿股股份,持股比例16.43%,派出董事1名。按照关联方认定标准,本行已将西矿集团纳入关联方管理。
二、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10月12日,经本行六届董事会第44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西矿集团存量授信87,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及投行额度按需调剂使用,授信有效期2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本行向西矿集团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1亿元,期限自2024年12月5日至2026年12月5日,贷款利率按市场报价利率3.1%(LPR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0日)基础上浮70个基点即3.8%执行,用于购买电解铜,由西部矿业(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存在违规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向西矿集团办理流动资金贷款1亿元,累计交易金额超过本行2024年三季度末资本净额的5%,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本次业务办理完成后,西矿集团所在集团单个关联方最大授信余额、集团最大授信余额以及本行全部关联方授信余额均符合监管要求。
五、内部审批情况
根据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该笔关联交易授信已经本行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8次会议审查通过,并提交六届董事会第44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董事会实际参会董事10名,按照监管规定,西矿集团关联董事康岩勇回避表决该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秦嘉龙、陈晓筠、张县利对该笔重大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西矿集团本次申请的关联交易授信属常规业务,审批流程合规,交易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损害股东和本行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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