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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8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本行与关联方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国投”)近期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评级及重大关联交易授信的议案》,同意给予青海国投集团授信12.1亿元,其中:给予青海国投(本部)存量授信8.6亿元,全部为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有效期2年;给予青海国投全资子公司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里煤业”)存量授信3.5亿元,全部为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
二、关联方情况
青海国投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注册资本58.7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程国勋,注册地址为西宁市城中区创业路128号中小企业创业园5楼501室,为国有独资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对服务省级战略的产业和优势产业、金融业进行投资;受托管理和经营国有资产;构建企业融资平台和信用担保体系;发起和设立基金;提供相关管理和投资咨询理财服务;经营矿产品、属及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子材料、有色材料、工业用盐、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铝及铝合金、铁合金炉料经销;房屋土地租赁,经济咨询服务,对外担保,实业投资及开发;矿产品开发(不含勘探开采)销售;普通货物运输;煤炭洗选与加工;燃料油(不危险化学品)、页岩油、乙烯焦油、沥青销售。
青海国投持有本行5.04亿股股份,占比19.71%,属本行主要股东;同时,木里煤业为青海国投全资子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行将上述两家企业纳入关联方进行统一管理,本行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一般商业原则进行,并以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一定比例收取贷款利息,定价标准不优于同类非关联方客户。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行的资本净额为104.16亿元。本次给予单个关联方青海国投及其关联方最大单笔交易金额为8.6亿元,达到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五、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该笔授信为重大关联交易,应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本行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2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东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评级及重大关联交易授信的议案,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本行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东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评级及重大关联交易授信的议案》,同意给予青海国投集团授信12.1亿元。本次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冯鹏先生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秦嘉龙、陈晓筠、张县利对《关于股东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评级及重大关联交易授信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青海国投本次申请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经本行授信审查委员会和五届董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审批流程合法合规。
(二)该笔关联交易定价标准不优于同类非关联方客户,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本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笔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照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按不优于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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