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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1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本行与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矿集团”)近期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方情况
西矿集团成立于2000年5月8日,注册资本16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永利,注册地址为西宁市五四大街56号,为国有企业。主要经营范围:投资和经营矿产资源及能源项目(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除外,涉及资质证和许可证经营的除外);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经营进出口代理业务;商品贸易。
西矿集团持有本行42000万股股权,持股比例16.43%,并派出董事1名,属本行主要股东。同时,西部矿业(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矿天津”)、西部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矿财务”)均为西矿集团控股企业,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行已上述企业纳入关联方统一管理
二、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届董事会6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集团评级授信暨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西矿集团集团授信14.75亿元,其中,给予西矿集团(本部)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给予存量授信7.9亿元全部为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西矿财务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给予同业授信1.5亿元,全部为票据贴现业务;给予西矿天津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给予增量授信5.35亿元,全部为流动资金贷款;上述授信有效期均为2年
同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同意西矿天津办理流动资金贷款1.5亿元,期限1年,利率按2023年5月22日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增加125个基点执行,即固定利率4.9%,用于购买电解铜,由西矿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一般商业原则进行,不存在违规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本行资本净额为101.96亿元本次给予西矿集团授信余额为14.75亿元、西矿天津单笔关联交易金额1.5亿元,均达到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西矿集团单个关联方最大授信余额、关联集团客户最大授信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均符合监管要求。
五、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该笔授重大关联交易应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本行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3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集团评级授信暨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意将该笔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行届董事会6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集团评级授信暨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西矿集团关联授信14.75亿元。本次会议实际参会董事10名,其中具有表决权的董事8名,西部矿业派出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秦嘉龙、陈晓筠、张县利对该笔重大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西矿集团本次申请的集团评级授信关联企业重大关联交易属正常经营需要,经行授信审查委员会和届董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审批流程合法合规;
综合考虑西部矿业(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定价依据,认为该笔该笔关联交易定价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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