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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7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本行与西宁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伟业”)近期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方情况
西宁伟业成立于2003年7月9日,法定代表人李平,注册地址西宁市城中区香格里拉路8号8-46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9亿元。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地产经纪服务;建筑材料批发、零售;房屋租赁;代理记账;知识产权代理;普通道路货物运输。
西宁伟业持有本行3.675亿股股权,持股比例为14.37%,并派出董事一名,属本行主要股东。同时,海东市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东伟业”)、海南州伟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伟鑫”)皆为西宁伟业控股子公司,青海红日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红日鑫”)、青海同成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成工贸”)与西宁伟业、海东伟业、海南伟鑫存在经济关联关系,行根据监管要求上述企业纳入关联统一管理。
二、关联交易概述
经本行授信审查委员会2023年第28次会议、六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同意给予西宁伟业关联授信69,125万元,其中:海东伟业存量授信22,915万元,全部为房地产开发贷款,其中“香格里拉·和府”项目存量授信10,850万元,授信有效期18个月。香格里拉·民和花园二期”项目存量授信12,065万元,授信有效期至2026年1月19日;海南伟鑫存量授信26,210万元,授信有效期至2026年1月20日;青海红日存量授信15,000万元,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100%,授信有效期1年;同成工贸存量授信5,000万元,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100%,授信有效期1年。
三、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存在违规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该笔授信成立后,本行与单个关联方海东伟业单笔交易金额10,850万元,达到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海东伟业单个关联方最大授信余额、关联集团客户最大授信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均符合监管要求。
五、内部审批情况
根据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该笔授重大关联交易已经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3年第5次会议审核后,提交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批准。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实际参会董事10名,其中具有表决权的董事9名,西宁伟业派出董事回避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秦嘉龙、陈晓筠、张县利对该笔重大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西宁伟业本次申请的集团评级授信关联企业重大关联交易属正常经营需要,经行授信审查委员会和届董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审批流程合法合规该笔关联交易定价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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